為進一步強化執法力量統籌,提升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效能和監管水平,21日下午,區委書記黃輝燦前往鯉中街道召開綜合執法試點工作會商會。區領導陳志雄、張才貴參加會議。
據了解,自2021年7月以來,鯉中街道結合實際,在不增加人員、編制的基礎上,持續完善權責清晰、運轉順暢、保障有力、廉潔高效的執法機制,先后探索總結了“1113”綜合執法工作機制(1網覆蓋+1張清單+1支綜合執法隊伍+3項工作機制)、“橫聯縱管5+2”巡查模式(日常巡查+專項整治、5支日常巡查組+2支執法督查分隊)、“123”工作法(一勸告二警告三處罰)、“六定”隊伍管理模式(定人、定崗、定責、定標準、定考核、定獎懲)等經驗做法,著力推動執法模式、執法隊伍、執法效能和城市管理等四個方面實現質效雙轉變。
會上,黃輝燦聽取綜合執法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匯報,并就當前試點推進過程中存在的難點、堵點問題同相關部門、街道負責人共同交流探討。黃輝燦強調,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思想認識。相關部門、屬地街道要進一步開拓改革思路,集思廣益、大膽創新,研究制定下一步具體方案,聚焦薄弱環節精準施策,以更高的站位、更寬的視野、更大的力度推動綜合執法試點工作向縱深發展,打造可供全區復制、推廣的基層綜合執法工作樣板。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,提高執法效能。要圍繞如何進一步厘清權責事項清單這一命題,探索選擇性賦權機制,將行政處罰權等權能下放到基層一線;要推動綜合執法試點工作和環衛一體化項目有機結合,加強城市精細化治理深度、力度;要建立健全跨部門協調聯動和執法銜接機制,推動建立分工合理、職責清晰、協同高效的綜合執法體系,實現“1+1>2”的整合效應。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,強化執法力量。要不斷優化執法隊伍力量,交警、市場監管、城市管理等職能部門要固定指派或委派人員下沉參與綜合執法工作;要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方案,強化執法隊伍內部管理和監督激勵機制;要有計劃、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培訓和經驗交流活動,不斷提升執法隊伍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。
記者:李澤波 | 文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