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沈陽9月14日電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布通知,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。
據悉,根據《最低工資規定》(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1號令)和《遼寧省最低工資規定》(遼寧省人民政府第177號令),經省政府同意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,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。
月最低工資標準:一檔標準為1910元,二檔標準為1710元,三檔標準為1580元,四檔標準為1420元。
小時最低工資標準:一檔標準為19.2元,二檔標準為17.2元,三檔標準為15.9元,四檔標準為14.3元。
遼寧省人社廳要求,各市政府要根據《遼寧省最低工資規定》和調整后的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,并于2021年10月9日前報省政府批準。(李晛)